105.06 欢喜从母姓—从母姓看性别平等之实践记者会
2016-06-17 从母姓
民法1059条子女姓氏条文历经2007及2010年二次重要的修改,可说是台湾姓氏平权史上重要的里程碑,而这样的变革与性别平等意识息息相关。2007年将子女姓氏由「原则从父姓」改为「父母约定之」,2010年修法将未成年子女声请姓氏变更从原本需证明原姓氏对子女之「不利影响」,修改为依照「子女利益」来审酌准驳。期望透过法律修正,能牵动著家户内的性别平权,松动姓氏与父权体系的扣连。然修法多年后,法律上的姓氏平权真的带来性别平等了吗?
子女姓氏法律修正与现况分析
华人社群重视传宗接代,过去只有儿子才能传承家族姓氏的文化传统与法律规定,一向是重男轻女现象的主因。即使法律曾以「例外」的方式开了一些缝隙从母姓,例如以「入赘婚」的方式、1985年的修法新增「母无兄弟者」可约定从母姓。然这些法规反而彰显出「从父姓才是正道」的刻板思维,且因家中无男丁之考量,更使从母姓沦为次等选择。而2007年修法后,子女姓氏从父姓或母姓,理论上不再有父姓优先的道理了,新生儿的母亲和父亲可以公平地讨论孩子要从哪一个姓氏了,就跟讨论要取什么名字一样。然而,事实上父系意识形态仍然对於想让子女从母姓的新生儿父母造成重重阻碍,根据内政部公布之数据显示,99年至104年,未成年子女约定从母姓人数比例从1.66%上升至1.85%,从父姓仍维持95%以上,而全国仅约2%人口从母姓,比例悬殊可见一般。
而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也统计了2011年至2015年全台各地方法院之声请变更子女姓氏之裁判书,并与修法前三年(2007-2010年)之统计数据比较,声请从母姓比例从82.4%至89.9%,些微上升7.5%,而整声请从母姓通过率则是从65.4%到89.9%,上升24.1%,成长幅度明显,显示民众对於说明声请未成年子女改姓的需求不减,修法的确达到姓氏变更松绑之效。然再进一步分析准许与驳回的判决书内容时,仍有发现部分法官带有父姓为益的性别意识形态,审酌「为子女利益」的裁定文仍透露出姓氏与父系传统之关联,且保有父姓为预设之利益。不仅增加改母姓如何成为未成年子女利益之「具体事实」举证难度,也是显示推动姓氏平权之落实与性别平等意识之提升密不可分。
欢喜从母姓,姓氏我决定
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理事长彭渰雯长期推动从母姓议题,延续著姊妹团体妇女新知基金会推动的修法成果,希望从母姓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宣示,而是所有女性、男性能够实质平等行使的权利,因此自2013年5月,在脸书成立了「从母姓俱乐部」,让从母姓或想要从母姓的家庭与个人,可以有一处交流经验与心情的平台,更邀集了23个从母姓者的生命故事,於2016年集结成《欢喜从母姓》一书期盼与民众分享从母姓的不同面貌,其中有刻苦铭心的争取过程,也有夫妻双方约定或是另类家庭的欢喜实践。
记者会除了发表从母姓之法律现况分析,更邀请《欢喜从母姓》一书中之两位当事人现身说法。温炳原,曾任国会助理、绿党秘书长、奶爸及家庭煮夫、基层公务员,最近准备要陪太太带小孩出国,兼写博士论文。因为选择让儿子从母姓,受到社运朋友肯定后,才惊觉更应归功於年迈父母,也希望在从母姓的运动中,能够遇到越来越多、越主动加入的男性朋友。也透过儿子重母性的过程,开启自己与父母、原生家庭间沟通的一条路。
成年后自行更改从母姓的林慧芯,姓氏的转变包含著面对家庭对其造成的「创伤」,及自身如何「复原」与「重生」的历程。从母姓不仅代表个人身分认同的展现,更代表母亲二十年来用心培育与付出,得到一个法理上的证明。透过「自愿变更从母姓」,重新定位自己是谁,夺回诠释自己生命的发声权! 法律的修改除了赋予人平等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更需突破既有文化的框架。透过不断的发声与分享,努力让民众了解姓氏与性别平等的相关意涵,翻转从母姓的不平等立足点,搅动一般大众对姓氏的预设,希望对台湾社会的性别与姓氏平权,有更积极、正面的助力!